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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时间: 2018-12-17 21:31
本人于2018年12月2日去上海川桥路500号上海可达奔驰4S店,对于C260运动款汽车比较感兴趣,销售一直强烈推销奔驰金融贷款,考虑到本人在上海时间的不确定性,一直拒绝,后来在销售的一再推销下,询问提前付款的方法,销售承诺提前付款支付违约金1000多元人名币。销售讲可以先交10000元押金,后续具体贷款的信息会微信发给我,待贷款审批后再去签合同。
一周后邀请我去签合同时,财务部门讲提前还款要付贷款本金的3%,与1000多元相差甚远。我当时拒绝签约,之后提出全额买车被拒,后来提出放弃买车要求退还押金再次被拒绝。在与奔驰厂家投诉2次没有处理结果的情况下,2018年12月16日本人再次前往奔驰可达4S店要求退款,销售总监黄某拒绝退押金。
对于4S店这种非诚信销售,之后无赖不退款的行为非常令人气愤,要求退款,理由如下: 1 本人未签任何合同,没有公司盖章; 2 贷款条约没谈妥,不存在合同成立的条件; 3 该贷款为奔驰内部金融贷款,不存在第三方协调的问题; 4 本人未提车,东西没买,不存在不退款的理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