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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时间: 2018-12-14 17:11
本人于2017年6月左右在遵义华来金购买速腾230 1.4T车型,2018年8月左右才做了一次保养,2018年11月底,本人发现车子出现故障,冷却液漏完,经附近维修店检测,发现水箱漏水,本人在想,自己的车没有发生过事故,车前身也没有碰撞过,怎么冷却液漏完了;后联系华来金,对方接电话的人说,要将车运到4S店检查,如果是车本身质量问题,4S店承认维修(在质保期内)且承担拖车费,如果不是因为质量问题,那么维修费用和拖车费用自行承担,对方在电话中多次提到,车都开1年多了,一般都不是质量问题。
之后本人考虑到拖车费用近2000元+,又不能确定车故障问题,于是选择自行将车运到4S店,经4S店检查后,系水量漏水,是车子水箱出厂都有瑕疵,漏慢水,很难发现漏水,维修好后,本人于4S店发生分歧,4S店承担了维修,但不承认因车本身质量问题维修而产生的其他费用。多次协商未果。
请问,汽车销售商,作为购车户,我们不能与汽车维修专业人员相比,我们对汽车故障无法判断是否是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,要是我能确定是质量问题引起的,我会直接通知4S店来拖车,而不是任你这样忽悠,你们规定只承担质保期维修费用,不承担其他费用,对消费者是如此的不公平,因为车质量问题来维修,让消费者产生了一笔费用,而你们就以此为由不予赔偿,电话投诉,咨询,说第二天会回复,过后就没有答案了。
此外,本人的车购买过后,开高速有异响,首保处理后,现在又发现有,我都怀疑是不是购买到了二手车,事故车。 为去维修也没花多少钱,而是对你们这服务态度感到不满~可恨。极度愤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