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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时间: 2015-09-01 11:18
本人在2015年8月16号在江门致鑫4S店搞活动时候看中了一台标致308轿车。自己觉得价格合适,于是销售人员叫我交了5260块预付购车款。开了张收据同一份合同(不是正式订车合同)后来同家人商量了·觉得不适合~~于是找4S店退款·~销售人员百般刁难不给于退款。为什么不能退款呢,收据写着预付款又不是定金。预付款属于订金一种。订金能退定金不能退。国家有相关法律来区分和保障的。还有如果真的不能退款,销售人员应该要交代清楚,你们是专业人员。还有合同也没有写不能退订金呢?这不是带有点诈骗行为?4S销售经理梁国英18922040601
如果不能解决我一定会争取自己最大权益~向消费者协会同工商局投诉帮忙~再不行打官司~这简直不能退让的~~欺骗消费者~或许我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·~
真心希望在这投诉完能够解决问题·
注:上面写的粤JUU343是自己编的·~不然不给予投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