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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存在误导,且事后拖延,不予处理

深圳荣威i6车主 发表于: 2020-11-23 1 评论:

投诉车型:上汽集团 - 荣威i6

所在地区:广东-深圳

投诉单号:[109765]

投诉对象:深圳市新嘉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

详情 投诉时间: 2020-11-23 15:58
1,上汽荣威4S店销售人员廖宇钦,销售前以隐瞒事实,空口承诺诱导客户购买商品,存在欺诈行为。 2,2019年4月26日通过车展在销售人员廖宇钦出购置荣威I6pius,价格谈好后,缴纳定金,销售人员再三承诺无其他额外费用,并签合同承诺若有约定之外费用,损失由甲方承担,交完首付后,销售人员告知要收额外2500保险贷,并告知退车要承担损失,销售人员解释保险贷为总公司代收,与店方承诺无关,之前协议无效,销售人员隐瞒事实,店方无契约精神,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 3,反馈4S店后,甲方承诺19年6月份之前,甲方补偿2张汽车保养券,一张500天虹购物卡,以弥补甲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,空口无凭,以微信聊天记录为证,约定日期甲方并不履行义务,再次违反约定,并拖延至今,只给了一张500天虹购物卡,投诉无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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