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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时间: 2013-04-12 16:51
2006年8月生产富康16V,行驶到目前一直在四S店做保养,今年2月份正常保养出现组合仪表非正常不显示,四S店提出更换组合仪表,并收取全款。但是,现在却告诉我厂家已经停产原车组合仪表,要求我使用替代品。厂家服务中心我也联系了,也给我明确答复“原车组合仪表停产”。
但是,我想知道车型停产,原车备品、备件都要停产吗?你们厂家车型停产随之备品、备件停产,这样的厂家其职业道德还有吗?诚信、品德还有吗?
全款收款预定组合仪表押金,要求货到必须更换,不得退货,但是,收了我的钱却告诉我停产不能提供原车备件,要求我使用替代品。这样的做法对等吗?我违约没收我的全额备件款,你们违约怎么就没有责任了?中国的市场经济难道就这样欺行霸市吗?这样的行为算不算坑蒙拐骗?不计后果经营只图盈利,不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,这样的厂家还会得到诚信?我想长期这样会有所“收获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