详情
投诉时间: 2015-03-06 17:07
2013年9月上海通用出台政策:全面调整旗下三大品牌的整车质保周期,并提前享受“三包”政策,针对五年内购买上海通用汽车旗下产品且里程不超过16万公里的用户,延长两年动力总成部件(发动机+变速器)的保修政策。只要是在2008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购车的用户且行驶里程在16万公里之内,都将给予延长保修动力总成(包括发动机、变速箱等部件)两年或16万公里的政策。看似造福新老用户的政策,但是真当问题出现——变速箱控制模板故障,4S店却不予索赔,要求我自己承担费用,理由是我没有一直在4S店做保养。买车四年多,前前后后在4S店做了多次保养,最近一次小保养是朋友带的机油,找修理店自己换的。
4S店以这种理由拒绝索赔,可笑,可悲,上海通用的政策难道是骗人的摆设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