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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时间: 2014-10-18 18:01
2014年3月23日下午我在赣州金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看车,并与该公司高经理谈好价钱,订了一台2013款 2.0L 自动时尚型导航真皮加配版。当时付了2800元定金。签定了销售合同,收据不肯给我,因为是贷款买车,要先去建行办贷款手续,回家后,家里面反对买日本车,像4S店反映要求退车,那时候车还未到4S店,被拒。后面4S店打电话给我说车到了,不去提他们就卖给别人了。我们去了很多次4S交涉,都被拒绝退定金。现在已经过去了大半年,没有任何结果。
后面通过同学咨询了律师,大家可以看看我的合同,律师说,这份合同有问题,第一、没有注明到车时间,而是在到车时间划掉,意味着车子什么时候到,他们说了算。第二、合同上面明明写清是贷款购车,收取了金融费,但是如果贷款批不下来要买主一次性付清全款。第三、定金的定金,按法律来说,如果是定金,客户违约是没办法要回定金的,但是卖方违约要赔偿双倍。但是卖方给出的合同却是只退定金(不计利息)。很明显这是一份不公平的合同。是可以退还定金的。
我与2014年10月15日向厂家客服4006668080反映销售合同的问题,2014年10月17日还是没有给到回复,客服说会去催一下。2014年10月18日还是没有给回复。于是我又打电话给客服,客服说是我违约,可以不退定金,那我说不公平、公正的合同,也不退吗?客服说再去反遣这个问题,后面中午回电说,不能因为没有写到车时间就退车。
厂家是不是合同连到车时间都可以不写,那如果我们定的车明年后年都到不了,都是我们的责任吗?相信官网上有发现很多因为没有写交车时间的霸王合同,都是可以退回定金的。很明显这是一份霸王合同。请退回我的定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