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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车定金不予退还

李丹®设计斯 发表于: 2020-07-06 3 评论:

投诉车型:长安林肯 - 冒险家

所在地区:浙江-杭州

投诉单号:[109206]

投诉对象:杭州万友林肯

详情 投诉时间: 2020-07-06 22:27
本人于2020年5月24日 、在林肯万友店(莫干山路1801号)签订购车协议并缴纳定金10000元。合同上写明车型:冒险家 尊雅版 珠光瓷色。提车日期:车到提车。销售经理口头承诺 6月初提车。结果6月初迟迟未到,又告知我们6月15号可以到。 由于我旧车保险6月25日要到期,我提醒4S店20号前 我一定要提到车。4S店承诺说15号一定没问题(有微信截图),结果15号 车还是没到,从而屡次频繁让我考虑其他颜色,在旧车保险即将过期之日,想着就换黑色,但并没有签订变更合同。后来 和家人考虑再三后我们还是不希望妥协黑色、还是坚持要订车合同上的珠光瓷色。目前 车迟迟未到 所以 我要求4S店退还定金10000元。      已和4S店经理沟通过,也联系过消费者协会帮忙处理。但4S店态度很坚定 ,不退定金。  说 合同上写的提车日期是“车到提车”。  我想反应 此合同 这样的写法 是非常不合理的,提车日期模糊。主动权全在4S店方,同时,协议合同注意事项中第三条有问题:卖方不按时交付车辆,延期交付车辆一个月,买方有权解除本协议。 但 提车日期写的是 “车到提车”  ,此条就无法成立,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保护。 作为消费者 可以怀疑 我的车可能提前被4S店卖给其他人的情况。   我也希望提醒所有消费者及4S店 在提车日期上 明确写明提车时间 。(就像买房必须写明交房时间一样,不会写 造好交付)。  我要求4S店及时退还我的定金10000元 。规范合同 信守承诺 保护所有消费者的消费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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